2022年10月13日,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将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第1674条目“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删去了闪点小于等于60℃这个限制条件
解释清楚一下就是本身柴油由于生产和调配的原因,成品柴油的闪点可能在60℃以下,也可能在60℃以上,而这个60℃闪点恰恰是建规等标准划分可燃液体火灾危险等级时乙类火灾危险和丙类火灾危险的一个分界线。原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仅将闪点小于或等于60℃的柴油列为危险化学品,闪点大于60℃的柴油不列入危险化学品管理。在这次修订中将所有柴油作为危险化学品管理
新规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后,对于柴油经营行业的影响首先是柴油贸易环节,柴油被列入危化品监管,贸易环节必须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无危化证的,以及原经营范围里只有“成品油批发(不含危化品)”的单位将无法继续营业,柴油贸易市场准入门槛大幅提升。对于危化证中没有柴油项目的贸易商、分销商客户将无法从主营单位购买柴油,柴油经营市场将重新洗牌,逐步规范。